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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截止现在还有1个月。因为店长需提前两月交辞职报告,我于一个月前提前交了辞职报告。现在和领导起了冲突,领导未经过我的同意提前批了辞职报告,要求我后续不再上班

劳动纠纷
2024-06-27 22:14: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领导未经过您的同意提前批了辞职报告,要求您后续不再上班,这涉及到您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已经提前一个月递交了辞职报告,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操作,单位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您可能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但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内容进行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获取准确的信息。
  • 从法律角度看,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1. 保留好已递交的辞职报告和相关证据;2. 若单位强行要求您离职,坚持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作交接;3. 如遇阻拦,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4. 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了解自身权益和可能的法律救济途径。
  • 如果领导要求您立即离职,您可以先与领导沟通,了解具体原因。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坚持在递交辞职报告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工作交接,并保留好相关证据。若单位强行要求您立即离职,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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