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员工跟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实习期为3个月,在工作未满公司突然就辞退员工,理由是不适合,还有就是商场暗访到员工没有好好接待顾客,所以商场让换人,但是说的很含糊,员工想要当面跟商场还有公司对质,解决事情,但是被拒绝,公司答复是员工一个人以后还有在这行工作最好不好跟商场弄的不好,还有就是如果下分工作公司要离职证明或者他们也会配合,但员工如果非要弄清楚,对员工是没有利的,员工感觉这话是像在威胁,也害怕他们合起来把自己的名誉弄的不好,以后不好找工作,请问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果去劳动局需要什么?
-
要求支付工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
可以委托律师代书劳动仲裁申请书
-
试用期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