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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跟公司签订2年劳动合同,但是到2017年10月30日合同到期,后面知道2018年6月12日我离职这半年多公司没跟我签订合同,请问可以要求补偿2倍工资吗?还有就是我离职时候公司老板说3天之内给我把公司结清,但是现在打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我怎么?最后就是这2年多公司多没有交保险,可以要求补交吗?

劳动纠纷
2018-07-23 17:28: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补交基本不可能了,看能不能补偿。双倍工资可以试一下,劳动仲裁有的支持,有的不支持,法院也一样。
    工资可以要求支付
  • 主张公司给您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如果公司没有给你劳动合同,无法证明你还在试用期,你可以快递形式寄送书面辞职书(保留快递单据),30天后即可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的,你可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1、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3、综上,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个月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以及经济补偿。 4、如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咨询,届时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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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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