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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4年12月至2016年9月在一家公司工地项目经理部上班,工程结束至今该项目部还拖欠我工资4万余元,工程结束也没有写欠条什么的,老板说有钱了就给。我到项目部上班不是公司正式员工,是外聘的,没有合同,而且项目部实际也不是公司在做,是私人老板借公司资质在做(公司收管理费)。现在如果我要起诉,是不是连公司和私人老板一起起诉?公司是外省的、私人老板也是外省的(不是一个省)。或者不起诉可以到哪些部门反映解决?谢谢

劳动纠纷
2017-12-28 21:55: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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