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7-6月20左右在工地上发生工伤大拇子被锯断,目前已经接好在恢复当中,住院期间老板给了大部份医药费,到出院换药期间老板不给钱了,剩下的工资也不给,找他认定工伤同意了但工伤科要公司经出原因,现在干脆就不管了,劳动局和司法所都找了没法处理,私谈的话老板只出一点点赔偿,已经吵了一个多月了也没有好的办法解决,请律师帮忙想想有什么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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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每工作一年按照之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应发工资为基数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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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申请认定工伤,提供工衣,工资条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证人等去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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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有没有主体,如有行的要报安监,如有困难可电话联系或增加微信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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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做不了工伤认定,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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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证据包括是谁发工资?工资是发现金还是通过银行?工伤时有没有证明人?如果老板不承认可以给老板录音。找齐证据后可以去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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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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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