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于2016年4月23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间在个人挂靠的公司工作,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作相关依据,拖欠我两个月工资,只支付了3000元,剩余一万余元拖欠至今。想通过仲裁渠道追回余款。

债权债务
2016-08-17 17:05: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