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写下的欠条能起诉的,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该欠条无效,但是,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欠条是在被骗的基础上签字的。
当然,如果是在受胁迫的基础上签订该欠条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查明事实,若经过公安机关查明,胁迫方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暴力、威胁的方式逼迫他人出具借条、欠条的,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或者抢劫罪,那么,该案就应当公安机关根据刑事案件处理流程予以处理,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会中止审理,以刑事案件判决为依据,再对民事案件作出相应的判决。
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欠条只有一方签字不一定有效,具体是否有效,由签字的一方是否是借款人来决定。欠条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况:
1.借款人未在欠条上签字确认;
2.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欠款事实;
3.债务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欠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有的债务人原本就有意要逃避债务,在打欠条时,故意找人代写。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所以欠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如欠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