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自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合同上没有写明试用期多久。另,合同上约定每月18日发放上月工资。本人自2015年12月28日入职公司上班,却在2016年3月11日公司才发放12月和1月份工资,且1月份工资只发了一部分不发足。如今,本人以在试用期为由申请3天后离职,老板不同意还要求我辞职需提前30天。可是公司拖欠工资不发,跟老板索要无果,不想继续做下去了,我可否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不需老板同意直接与其解除合同关系?

劳动纠纷
2016-03-15 22:07:3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