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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有村里开发我的房屋被拆迁,村给予一平方315元补偿费,07年卖给开发商开发,按村镇拆迁规定同意4头房屋给予平方对换,08年有村里给我出了证明同意对换房屋,证明有村民委员会盖章,村长签字,我起诉到法院,法院理解是没有村民代表会义记要,判决证明材料是无效证明,请问合法吗?

房产纠纷
2015-12-28 20: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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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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