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3月6日离职(离职证明上的日期),3月9日在新公司入职,从我离职到现在,原公司也未同我就竞业协议相关问题作过任何形式的沟通
4月20号银行卡收到1笔4000多块的转帐,备注是“代发工资”,原公司通常每月20号发上月工资,我当时以为是补上月的工资,假设这钱是竞业补偿金,我存在违约行为吗?
我离职前月薪16000it行业,补偿金约定的标准为“工作地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我所在地是北京,能否认为补偿与实际工资差异较大认作为不平等条约,所以不合法
下面是我签署竞业协议原文
第八条 甲方义务
(一)从双方劳动协议约定的协议绿性履行期限到期后的第二天起,甲方应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按月支付一定竞业限制补偿,每月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数额为工作地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二)若乙方违法本竞业限制,乙方违约金的赔偿标准为竞业限制补偿金的10倍。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另,劳动合同里关于离职部分说明:
“乙方应当接受甲方对其进行的离职审计,离职审计属于离职交接的一部分”
我当时开离职证明公司要求要对方公司名,并写入离职证明内。我随便编了个公司,有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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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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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的案而定 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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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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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注明的是工资,就是没给补偿,那就应该没有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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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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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有问题。超过三个月没支付,可以解除竞业禁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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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偿协议原则上是有效的;2、编的公司没有什么大问题,关键要看你是否有违约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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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