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我的劳动合同于5月28日到期,但公司未通知我终签或终止劳动合同。
关于以上我想咨询:
1、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通知我续签,目前我仍在上班,是否可以视为自动续签。
2、我在公司已工作十年,如果公司现在跟我续签合同的话,是不是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如果公司现在跟我提出终止合同,是否是无效,因为合同已过到期之日。
4、如果公司现在跟我提出解除合同,而我不同意的话,公司是不是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所规定的属于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烦请帮忙回答,并附上劳动合同法、劳动法所规定的相关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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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合同延续,视为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既然劳动合同已经延续,单位无法定理由不得解除,否则要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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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单位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单位到期不续签的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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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单位提出终止合同,可以主张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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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续签条款,可以视为自动续签,如果没有,不算自动续签,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2,是否无固定劳动期限合同主动权在于劳动者。3,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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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