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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计算方法:本人2014年5月份入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至2014年8月31日因家里有事就向公司请假3个月(2014年9月1日始至2014年11月30日止),2014年12月1日回公司上班,向公司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说过段时间再说,一直到拖着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请问我应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支付几个月的双倍工资?我请事假的那三个月算不算双倍工资范围?谢谢大家!

劳动纠纷
2015-03-04 13: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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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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