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尊敬的负责人:
我是今年毕业的广州大专生,毕业后去应聘求职时,遇到一件奇怪的事想咨询一下?具体详情:我应聘一间广州市**电子服务有限公司的推广员,过程很顺利,面试、复试、培训都通过了,但是在培训最后公司负责人说我是公司的编外人员,不用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而且每月所得工资(底薪¥30/天+奖金,周六日休息)需要自己找发票来兑冲个税,否则在工资中扣8%的个税。
请问这间公司有没有违反劳动法或者其它的法律法规?有没有涉及偷税漏税?如果有违法我会不会成为从犯?由于很快就要上岗,希望有关负责人尽快回复。谢谢!!!!!
烦恼的求职者--小周[em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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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合同以及不交纳社保当然是违法的,既然公司既然要你自己找发票来兑冲个税,否则在工资中扣8%的个税,那么他也一定不想偷税漏税。
你不用担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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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签订合同以及不交纳社保当,违反劳动法。
2、用发票冲抵个税的办法实际就是在偷漏税,但是和你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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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签合同、不缴纳社保都是违法行为,你可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举报;
2、公司有偷、漏税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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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纳社会保险 以后你就没工龄,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请求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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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