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是需要提前30天,但是也没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月起每个月可以要求单位为您支付两倍工资,并且单位未与您建立劳动保险,这都是不合法的,可以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单位给您一些补偿。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补偿金申请是有时效限制的。而且,没有具体看到您之前的试用合同,不知道里面内容是怎样具体规定的。我建议您如果方便的话可以带着您的试用合同等相关证据来我们律所咨询一下,现在我们律所正在开展一个主任律师面对面咨询的公益活动,是免费的,可以给您一个更加专业的指导,来帮助您取证和争取更大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