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比较复杂,我所工作的公司(甲)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种种原因业绩不好,拖欠了2012年10月至2012年12月,3个月的工资,在2012年12月25日的时候公司法人说经营不下去了,但是我们之前都不知道,而且我们没有劳动合同同时也没有缴纳过社保,但是我们长期以来所有的工资等费用都是乙公司承担我们也都有记录,现在我们在职的所有同事准备一起去选择劳动仲裁。注:我公司(甲)和(乙)公司是同法人公司。我公司(甲)的注册资金是100万元且到账资金是20万元,另外我公司(甲)的固定资产只有几台电脑根本不能支付我们所有员工3个月的工资但是(乙)公司是盈利的公司,业绩比较好。
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选择劳动仲裁的结果会是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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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建议请律师,我是专业劳动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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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能找甲公司,公司没有足额交足注册资金,需要承担补足的责任
追问:那请问,那注册资金补足以后,剩下来的80W是不是就可以支付我们工资了?
追问:那我想请问律师,注册公司的执照上面写的是注册资金100万元,到账资金是20万元,是不是他需要教剩下的80万元,并且这80万元可以用来支付我们剩下的工资?
解答:完全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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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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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工资;
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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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