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六月十三日公司签了一年劳动合同,在今年五月开始领导就各种跟我说公司要裁员并且我要被裁暗示我辞职,在2012年7月31日下班前领导再次暗示我辞职我不同意的情况下突然跟我续签了一年合同和一份劳动关系转到另一公司的通知书,结果八月七日上了五天班)我前一天申请年假等待公司批准的流程的时候突然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在协商补偿我两个半月工资我签字同意后公司突然不同意给我缴纳当月社保,我查询后发现我的2011年6月7月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也没有给我缴纳,现在我申请仲裁公司为我缴纳2012年8月2011年六月七月社保胜诉几率大吗?还有我能主张公司恶意解除劳动合同拿到赔偿吗?
-
对于前一个单位您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和未签订书面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对于后一个单位您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保险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仲裁不会支持补缴保险。
-
可以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补交保险需要向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
-
可以要求补交保险并支付补偿金。
-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
-
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
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