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公司随便找个理由解聘,可以争取到赔偿吗?公司聘用的时候是一个测试部经理辞职,公司紧急招聘2个,打算哪个好留哪个,后来老员工走的太多,对业务熟悉的人就剩2个,提拔了1个老员工。这2个作为候补经理的,找个理由都劝离职,安抚那个当经理的老员工。说是劝,其实是必须。请问在试用期公司随便找个理由解聘,可以争取到赔偿吗?主要是耽误个人发展,来公司的时候是公司从招聘网上查到我的简历,并不是我投的,面试后我也说不适合这份工作,但经不住该公司的劝说和描述美好前景。到来后,发现公司非常现实,找到合适经理人就解雇招聘的人。这个公司试用期是3个月,我到这个公司是两个半月,马上要转正的时候,公司提出不适合这份工作为由要求不转正。如果公司想找理由,那是怎么都能找到的。我怎么处理这件事更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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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为不合法,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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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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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程序专业,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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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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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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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除劳动者应该有合法理由否则是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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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