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深圳一软件外包公司工作。2010年1月,进公司时,有培训,在公司里面进行(公司新成立,只是一间小房间),签了培训协议,培训期3个月,每个月补贴3k(共9k),必须服务3年(2013年4月到期),若不满3年,则按每个月500赔偿给公司(共3*12*500=1.8w),也就是双倍价钱赔偿。 3个月后(2010年4月),公司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老板当时说签3年,我当时也没看清楚,现在工作了1年半,发现合同上面写的合同期是2年,2012年4月到期。 请问 (1)培训协议的赔偿条款有效吗? (2)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比签培训协议晚,而且劳动合同比培训协议早1年结束,这样合法吗? (3)如果到了2012年4月,我是不是与该公司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培训协议还约束本人吗?

劳动纠纷
2011-12-21 12:14: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劳动合同纠纷 13345
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纠纷 11250
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
劳动合同纠纷 22905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哪
293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