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班工资未支付,可否要求支付并加付25%的赔偿金,请问这里的25%有没有法律文件支持。2.08年签订的5年期劳动合同时约定工资是8000元、通讯费500元,辞退前一个月满勤按2000元发放、没有发放通讯费,问时才知道是被降薪了,未做任何协商,怎么才能要回这6000元的工资,适用哪条法律条款,是否应该按未全额支付工资,要求按工资差额的50%以上100%以下要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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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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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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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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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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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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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及加付25%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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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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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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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