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演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签约协议书”里,第45条规定:甲乙双方因实施签约协议发生劳动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朝阳法院陈*代理审判员判决我是人事争议?请问:怎么办?
-
诉讼专业,非三言两语可以掌握,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
建议委托律师为您提供专业帮助,能最高效地获得您应得的合法利益。
欢迎来电咨询,竭诚为您提供专业服务,我在这方面有着丰富的成功经验。
-
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
-
您好:
要看细节;
-
1、我国事业单位改革仍处于政策性全面展开的初期阶段,对该演艺公司定性为企业还是事业单位,法律现尚无明确规定。虽然已改名为公司,但该公司可能仍未改变其原事业单位性质,其执照很可能不是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而是沿用文化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如上述分析存在,一审法院的判决就难说是错判。
2、文理之间,您可能感觉委屈,其实,大不可必,您只要去北京市人事仲裁委员会提交人事仲裁申请书即可。您可留电话联系,也可来我所查阅我代理的人事仲裁案卷材料。
-
您好!若您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建议来电咨询。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