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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电子厂里工作,入职前签了三个月的合同,已经干了一个月零5天,今天给劳务打电话想请假来着,然后劳务没批假,今天我也就没去,晚上劳务让我朋友把离职单给我拿了回来,然后劳务在离职单上签了我的名字。他这属不属于合同期没满无故开人啊

劳动纠纷
2024-05-23 16:32:4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现在事情有没有处理好啊 沟通过
  • 你好 这是违反劳动法的
  • 劳务代签离职单并签你名字,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你可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及解除争议。如情况属实,劳务方可能需支付赔偿金。请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身权益。
  • 劳务代签离职单处理方式:1. 与劳务协商,要求恢复原职位,或协商支付合理赔偿金。2. 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 如仲裁结果不满,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针对此情况,你可以选择与劳务协商,要求恢复职位或支付赔偿金。如协商无果,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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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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