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 律师好!
本人从2011年2月12号至7月30号在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上班。这期间无劳动合同,无任何保险。到今年7月30时公司被收购,我被辞退。
现在想请问我是否有权利要求赔偿? 如果可以是否有律师愿意风险代理? 我有公司欠我工资的欠条。 公司被收购后现在大股东是华中科技大学一教授。 如有律师原理代理可电我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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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有两种维权途径,第一,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1、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至辞退之日止的双倍工资;2、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3、为你缴纳社保。第二,拿上欠条到法院申请支付令。关于财产部分可以进行风险代理,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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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无故被辞退的,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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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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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