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驾驶员,去年9月28到公司,公司没有跟我签任何合同,也没有给我买任何什么保险之类的相关保障。去年腊月间一个月每天晚上加班到凌晨1--3点,早上6点中还要继续上班,每天上班没有休息,每天上班都是起早摸黑的,在我半年中没有犯过错,没有报过一次假帐,也没有出过一次小小的安全交通事故,没有对不起公司任何事情,直到2011年3月28下午5点得到消息,找了个借口叫我明天也(就是3月29)不用来。!!请问我能不能找公司给我什么补偿或者是赔偿之类的?? 或者找劳动重财委员会反映情况 要是有的话应该找他补偿些那些费用。请律师告诉我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