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均已过世,父亲在世时对房子进行过分配,房子一直都是两个儿子居住,两个儿子负责偿还房产债务,大儿子500,二儿子1500(因大儿子在建房子的时候出过钱,所以如此偿还,但文字中没有注明大儿子在建房子时出了钱)两个儿子平分房产,留有文字证明,有代笔人和证明人。父亲先世,母亲是今年去世,母亲去世时又立下遗嘱,所有房产四个子女平分(两儿两女)。遗嘱一事两个儿子并不知晓,母亲死后房产证在两个女儿手中,遗嘱一事也只有两个女儿知道。母亲去世并未有人宣读遗嘱,而是在两个儿子索要房产证时由女儿出具的遗嘱证明。如果女儿打官司索要两个儿子居住的房产,要求按母亲遗嘱平均分配,请问作为儿子方改如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