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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现在的妻子于2001年10月结婚。婚后我们的感情一直不和,最近准备离婚,婚前新房装修我个人花费3万多元。我向她提出返还的要求,但她开始时是拒绝,后来又说只能返1。5万元,多一分都不行。请问,我和她结婚整4年,这笔装修费真的就要打折吗?如果是的话,这个折旧后的费用是怎么计算出来的,谢谢!

婚姻家庭
2008-04-05 09:26:3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这笔装修款是我父母辛辛苦苦积攒多年得来的,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但这笔钱我就想要回来还给已年迈的双亲。也算不孝子的一点心意吧!请各位律师看在这个份上给我点一点,我好做到心里有数啊。我谢谢大伙了!!!
  • 若有证据证明的话,可以要求补偿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不然,对方要你付这四年的房租费,也行喽
  • 装修是婚后进行的,这部分钱应该属于夫妇共有的,离婚后应该不会返还,不过如能证明这装修费是你的父母借给你装修的,应该可以要求共同承担装修费.
  • 若有证据证明,可以返还。
  • 若有证据证明,可以返还。
  • 若有证据证明,可以返还。
  • 主要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生活,出资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此装修费可能不会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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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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