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住房,6楼,买房时开发商赠送了等面积的阁楼。
在今年1月份交付的。在今年1月份交付的通过中介在今年2月出售,总价是72万,根据当时签订的合同是首付30%,后面等我办好2证,签订协议,过户,买方申请贷款。
买方首付一共26万分3次付清,在付第2次时,买方因小孩上学,要求我先把钥匙给他装潢,我也就同意了。
结果剩下的15万拖了将近一个月才付清。结果剩下的15万拖了将近一个月才付清后面买方说房子质量有问题(墙体出现裂缝与渗水),我也陪同其于开发商交涉,开发商同意维修,但买方仍然不满意。
在今年6月份我已办好2证,准备过户。在今年6月份我已办好2证,准备过户这时由于银行政策调整,买方已不能按30%贷款,必须40%(也就是说买方必须再给我3万元)买方借口阁楼漏水,不肯将3万元支付。
通过多次协商买方提出2条处理意见1:要我减房价3万元。
2:打官司,告他,或者告开发商。2:打官司,告他,或者告开发商通过协商决定告开发商,费用有他承担,获利属于他。
但他迟迟没有找律师解决问题。但他迟迟没有找律师解决问题请问如果我想拿回这3万元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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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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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根据合同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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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