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的工作是外勤,每天都要在分管区域进行工作,工作需要开车。去年4月份正常工作时由于一时疏忽在一个路段丁字路口倒车把一个骑摩托车人撞了,导致左腿骨裂,当时立即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了,我全责。当天晚上就做外科手术,第二天公司负责出面把急需的手术费垫上,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听说之前大半年骨头都没有长出来,后来天冷的时候又看了中医貌似稍微有所好转。到现在案子还没结掉。 我想问的是如果我要跳槽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会有什么障碍吗?或是诸如此类的一些原本正常解除劳动关系所不会出现的麻烦?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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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提起赔偿
赔偿计算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 药品金额 住院服务费金额 后续医疗费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 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 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
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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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你正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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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工作期间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对方受伤,所需费用首先由你所驾驶的车辆所投交强险公司承担,不足部分由你所在公司承担(职务行为),与你跳槽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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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