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收楼纠纷
各位律师,您好!于今年三月签订合同,按揭购买了一个二手房,合同约定,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之日期为卖方收首期当天,卖方协助买方办妥收楼入住手续视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并且规定正式交付前,卖方要交清所有欠费及应付费用,否则是为逾期交楼,买方有权拒绝收楼及追偿。四月中,我递件那天交了首期楼款。四月底的时候,卖方通过中介说要交钥匙我,中介说这就是收楼。由于递件之后要过九个工作日之后,才能交契税,然后再过三个工作日之后才能去拿新房产证,那时还够时间(要五一假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才能去取),于是我那天就问中介,入住更名等手续是否现在能办,中介说还没那么快,要等房产证出来,还要去银行抵押入库等之,于是我以无法办入住更名为由拒绝拿钥匙收楼,说要等房产证出来办理物业交接、更名入住的手续。现在房产证我可以去拿了,电话中介去办交楼手续,结果中介说,物业、水电等费用,卖方只交到付首期那天,说是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从那天起后面的费用算我的,这样合理吗?应该怎么维权?我的新房产证还未去取,后面还要去银行的办抵押入库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