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4月经朋友介绍买了套2手房,当时就付给了卖方房款的90%卖家写了张收条给我,其他什么协议也没有写,当时约定房款全部付清以后,再具体写协议或者过户.到9月份我才知道,卖方的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当时卖家卖房子的时候也没有说明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由于当时没有一次性付清房款,也就没有让卖家给我房屋的相关证件,现在卖家给我写了张没有交付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证明.现在找卖家协商,要补办土地使用证很麻烦,卖家也没有具体说补办什么时候能够办好.像这样的情况,我不想买这套房子了,能够要求卖家立刻退还我买房款吗?我可以追究卖方给我造成的的经济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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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土地证不影响交易。房产过户后,你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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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当地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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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