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10月7日通过房产中介与卖房人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同时支付给卖方5万元定金,合同是房主妻子签订的,当时房主也在场但是房主没有签字,也没有房主委托其妻子签订合同的委托书。卖方承诺于2010年12月8日前购得产权并办理过户,可是现在时间已过,卖方始终未去购得产权,并以各种理由推托,我感觉受骗了。请问这份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我现在提出不买了5万定金能要回来吗?这算不算卖方违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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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行为是一种违约行为,建议尽早起诉合同向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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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无效可以主张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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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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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要求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关键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起诉至法院。
具体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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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所说对方有违约之嫌,还需详情了解,如需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可为携带材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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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所说有违约之嫌,还需结合详情分析,如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可为携带材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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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同效力上存在争议,原则上应当是房屋所有人签订三方协议,现房主妻子签的,就涉及到其是否为授权,认定为合同有效才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合同无效可要求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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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已经构成违约,你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有疑问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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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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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未如期购买产权,系违约行为,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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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