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基层管理和提高产品质量,有把公司各部门施行承包责任的想法,比如,一个具有生产实体的工厂,把生产车间的各大部门承包,从接受上一步流转下来的产品到100%合格出货,完全施行承包责任制,把整个部门按照全年多少钱的价格由基层领导承包,承包方可以自主分配工资,自主招聘,自主安排作息时间,原来的相关辅助职能部门现在归公司高层统一调拨,负责协助辅助各独立的生产或加工车间,贯彻落实管理层理念及改善工作等,这样一来,承包方为了降低成本相应的就会提高质量来降低废品率,而且可以大大提高管理水平!不知这个想法是否具有可行性,是否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可以施行,发包方应该注意些什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