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在惠州市一家小型加工厂上班四个月,于11月21日下午1点25分晕倒在工厂换鞋的车间。经及时抢救和及时查找病因,于11月25日医院确定为脑出血,需要及时手术。在此期间工厂未曾出一毛钱的费用,工厂也未给职工购买医保等社会保险,进厂连最起码的健康证也未办。我哥进厂四个月,每天上班时间如下: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晚上6:30-10:30分请问根据以上陈述,怎样为我哥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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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厂方给予工伤待遇,如有需要,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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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要求单位缴纳社保,并且支付加班费。到劳动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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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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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