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8年12月14日将我自己的住房、门市、货物、货架、玻柜、复印机、打印机一并卖给乙方。订价为161800元,当时就订立了合同,但合同没订违约金,事隔一日,乙方反悔,不想买了。请问律师现在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08-12-26 11: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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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