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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父母离异,我跟父亲, 2005年房子拆迁,我和父亲共同所有 2009年,父亲买了一套房子,并和继母还有她的孩子住一起 拆迁后,父亲给我买了一套我的房子,说是给我的,但后来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 2009年装修的时候,他向我借了3万元。 我想问的是,父亲现在所有的房子,有我的一份吗?继母和她自己的孩子有份吗?(继母自己也有一套房子的) 请求各位律师帮忙解答...谢谢!有什么问题可以问我

刑事案件
2009-10-22 18:12: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第二套只要房屋的产证上有你的名字,你就拥有一半产权。2、第一套房屋和第二套房屋的另一半产权如果是你父亲再婚后取得的,属于你父亲和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份。否则是你父亲个人财产。3、如果将来你父亲去世了,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你继母、还有她的女儿(需要形成抚养关系)都有法定继承权。
  • 1、有你和你父亲名字的那套房产,为你与父亲共同共有。
    2、另外一套房子,要看是否属于你父亲再婚前购买,若婚前购买,属于他个人财产,若婚后买,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你继母有份。
    3、属于你父亲的房产份额,以后若发生法定继承,你均可主张自己的份额。
    以上,仅供参考。
  • 1、有你和你父亲名字的那套房产,为你与父亲共同共有。
    2、另外一套房子,要看是否属于你父亲再婚前购买,若婚前购买,属于他个人财产,若婚后买,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你继母有份。
    3、属于你父亲的房产份额,以后若发生法定继承,你均可主张自己的份额。
  • 你说的情况比较模糊.原则上房产份额看产权证.如果大家对产权份额有争议,可依据原来的动迁协议,再将所有安置房屋的产权重新分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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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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