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房子,交房时面积比合同面积少了。开发商说要重新办什么证,等了几个月都没有办好。想问一下具体是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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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 ×100%
合同约定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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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过要求双倍返还面积差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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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少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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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房子比合同上少了多少?根据少的量情况不同,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房价款和利息,或者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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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们签署的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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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提醒您一点,房屋面积的计算方式有很多种,公摊面积的扣除方式也有很多。不是说你找装修队量了就是少了。打起官司来,肯定需要专业机构鉴定,法官最后是以鉴定结论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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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