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宁夏中卫买的楚雄房地产开发的住宅楼,首先他们交工日期延期,其次实际面积大于合同面积,大出七八个平米,违约了他们不说补偿,现在我们还得给他们补交一万多块钱 ,现在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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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不要补交,这是开发商的问题,开发商没有按合同分房给你,开发商已经侵占了你的权利,是他们违约,你可以请律师来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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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他们还没动工的时候就预交定金,然后签订协议书,现在是面子问题跟协议书有冲突。其次,协议书交工时间是08年11月 其后面注明因别的原因延迟半年不算违约,半年也就09年的5月份了,问题是现在还没交工。在就是前几天他们要求签正式合同,在我方完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甚至连正式合同里面什么内容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们诱导我们签了个名,然后盖了手印,其他别的东西都是他们自己填写的,后来才发现他们在里面把之前所有违约之类的东西全都填写在里面呢。还有他们说签了合同交完剩余的钱就可以办房产证了,但交完钱去办的时候才得他们递交的手续还不全,办不了。董事长答应说9月7号办去,但去了继续办不了,今天继续去他们公司,结果喷人的是公司所有领导全无…… 我很费解,现在签了这份合同之后怎么履行法律带为我们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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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