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山东滨州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是期房,交房时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多出9个多平方,跟他们交涉,开发商拿出测绘报告称面积以测绘面积为准。当初合同是这样规定的
“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以上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面积发生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多退少补,单价不变。”
我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或者拒绝支付超出面积的房款?请高人指点迷津!!
不胜感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