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协商解决好一些。
要讲责任,我的看法是医患双方都有责任。医方:第一次检查不够仔细,但如果B超和血β-hcg都没有问题的话,也不好说有责任,关键是看B超但和化验单的结果。医生有要求复诊的医嘱,而患者出现阴道流血没有复诊,这又减轻了医方责任。
患方:既然试纸能测出怀孕,医院检查没有怀孕,说明检查有问题。患者在出现阴道流血后没有到医院复诊,对造成漏诊是有责任的。
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很麻烦的,根据损害程度和各自的责任,赔偿数目不会很大,能免除住院费用就不错了。
通过医疗鉴定和诉讼程序是得不偿失的,何况你要有时间、精力,还要有很好的心理素质,最后,赔的那点钱还不够在这上面花费的多,也就是赢了官司赢不了钱,解决问题是要看成本的。
我认为能在科室解决,就不要到医院解决,无论任如何,科室不希望把事情捅到医院,关系到科室评先选优和奖惩的问题,所以,一般讲如果要的不是太过,科室还是愿意承担的,但到了医院就不一样了,反正已经撕破脸了,能推就推,医院和科室是绝对一致对外的,关起门来他们自己处理相关人员。
建议这位家属,尽管你感到有一千个不公平,但解决问题还是要理智的,解决的目的是要最大限度降低自己的损失,否则生气、上火,事情不一定解决的好,除非你只为争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