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有一个关于房屋产权纠纷问题,需要向您咨询。事情发生的经过是这样的: 为更清楚地叙述事情经过,我把自己做为甲方,另一方为乙方,乙方为甲方表哥,在一家矿产公司上班。2004年乙方获得了公司的购房指标,乙方自愿将购房指标转让给甲方,同时甲方给予乙方4千元(注明:当时甲乙双方未定任何协议),甲方以公司内部价635元/平方米(当时市场价为800元/平方米)购得该房,总计面积166平方米、房屋价11万5千元(含车库)。2007年房屋建成交付,在交付完所有的款项之后,甲方得到房产证,但房产证户主姓名仍然为乙方。事情到了2009年,乙方经济窘迫,要求甲方给予其2万元钱的公司内部指标转让补偿,甲方经济并不宽裕,不同意乙方的要求。为此,乙方欲将甲方告上法庭。 以上是事情的经过,现在我想向高律师咨询的是:乙方提出这一要求是否具有合理性,如果乙方将甲方告上法庭,法庭会给出一个什么样的判决,会支持乙方的要求吗? 烦劳高律师抽空答复,甚为感谢!

房产纠纷
2009-07-28 16:35:36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房屋产权纠纷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房产纠纷问题
房屋产权纠纷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