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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责任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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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发生的工伤事故,已由单位办理了长期支付工伤待遇的职工,仍按原办法管理;从1998年11月1日起,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条例》规定

    1、《广东省社会广东。

    4、被保险人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户籍,均应由所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费,办理参加社会工伤保险手续。

    参见《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58号)

    发布日期: 2000年4月5日

    执行日期: 2000年4月5日

    参见《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58号)

    发布日期: 2000年4月5日

    执行日期: 2000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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