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部分,在申请工伤待遇审核之后,会转入审核申请表上选择的账户,这个账户可以是员工的,也可以是公司的,具体选择需要员工和单位协商一致。
这是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时候单位会先行垫付员工的医疗费用,因此会有这样的选择权。所以,工伤保险的赔偿对象是员工,但具体的账户选择可以由员工和单位协商决定。
1.工伤保险赔偿内容主要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根据伤残等级给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
2.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在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则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这些赔偿内容旨在保障工伤员工的权益,帮助他们尽快恢复健康,并保障其基本生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这些情形包括: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7.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些法定情形的设定,是为了明确工伤的范围和条件,保障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你对工伤保险还有其他疑问吗?找法网随时为你提供法律支持,快来提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