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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2024-06-05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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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深圳产假工资发放标准依据《深圳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法规,包括生育津贴、正常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女职工还享有必享假期与工资待遇,如产假、产前检查假等。

  一、深圳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深圳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根据《深圳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规定。

  1.产假津贴: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为女职工所在单位的月平均工资,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发放。

  2.工资支付: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单位应按照正常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其工资。如果女职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

  3.社会保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单位应按照规定缴纳女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可能会因不同单位、不同政策而有所不同。因此,具体标准还需参考当地政策和单位规定。

  二、必享假期与工资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有必须享受的假期和相应的工资待遇。这些假期包括产假、产前检查、产前假、授乳时间等。具体规定如下:

  1.产假:女职工生育后享有产假,产假天数为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期间,女职工享有生育津贴和正常工资支付。

  2.产前检查:女职工在妊娠期间享有产前检查假,该假期应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得将其计为病假或缺勤。

  3.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每天享有工间休息一小时的假期,且不得安排夜班劳动。产前假期间,女职工享有正常工资支付。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的女职工每天享有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授乳时间期间,女职工享有正常工资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假期和工资待遇的规定可能会因不同单位、不同政策而有所不同。因此,具体规定还需参考当地政策和单位规定。

深圳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三、申请假期及待遇维权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

  1.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女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女职工与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女职工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女职工在维权过程中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医疗证明等。同时,女职工也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寻求法律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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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正常产假工资怎么发,产假是多久?
法律分析:国家法定产假为98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产假时间一般为分娩前半个月到生产后两个半月,符合难产情况的,由医生开具难产证明可增加15天难产假。 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为: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高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发给。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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