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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间承租人或出租人死亡怎么办

2024-05-27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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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租赁期间承租人或出租人死亡要怎么办?若承租人生前有共同居住人,合同继续有效;无则无效。对于经营活动租赁,共同经营人或合伙人可继续租赁。出租人死亡不影响合同效力。

  一、租赁期间承租人或出租人死亡怎么办

  1.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若承租人死亡,其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承租人生前与其他人共同居住,那么承租人死亡后,租赁合同依然有效,并由其共同居住人继续履行。

  (2)如果承租人生前没有共同居住人,那么该租赁合同将归于无效。

  (3)对于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形,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租赁合同依然有效。其共同经营人或其他合伙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

  2.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死亡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当出租人的继承人继承房屋时,继承人将自动成为新的产权人,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的家人无权收回房屋。

  二、承租人死亡后的合同态势

  1.在承租人死亡后,若其生前与家人共同居住,那么其他共同居住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2.这是因为《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3.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4.如果承租人的家人并没有和他共同居住,那么原租赁合同将失效。未经出租人同意,未在一起居住的家人无权擅自搬入出租房屋。

  租赁期间承租人或出租人死亡,合同处理需谨慎。你对此有何疑问吗?在找法网,我们提供专业法律建议,帮你解决租赁纠纷,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租赁期间承租人或出租人死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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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 [1]《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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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租赁方死亡怎么办,规定是什么
租赁当事人死亡,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 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 3、承租人如果生前不是独自居住,而是与其他人共同居住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后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由其共同居住人继续履行。 如果生前没有共同居住人的,合同就要归于无效了。 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致使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使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法律依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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