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若夫妻仅拥有一套房产,其分割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这套房产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购置的,原则上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房产分割协议。
2.若无法协商,人民法院将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财产状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3.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购置的,原则上应视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产进行了还贷或者增值,那么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在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1.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房产分割原则主要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平等协商,达成房产分割协议。如果无法协商,人民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和财产状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应根据夫妻双方的贡献和实际情况进行分割,确保分割结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3.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前购置的房产,原则上应视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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