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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与工程款谁优先

2024-04-12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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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程款优先权在法律上优于抵押权和保全债权,行使需经催告程序,可通过协议折价或法院拍卖行使。优先权与抵押权关系需平衡各方利益,确保合理行使。

  一、抵押权与工程款谁优先

  工程款优先权在法律上优先于抵押权和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这意味着,当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相对于其他债权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这一优先权不仅优于抵押权,也优于其他保全措施所针对的债权。但需要注意的是,承包人为建设工程所垫付的费用是否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二、工程款催告与期限

  1.工程款优先权的行使是需要通过催告程序的。在法定优先权成立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

  2.催告期限通常为28天,但也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根据工程价款的标的大小来确定合理的催告期限,一般来说,最长不超过两个月。

  催款通知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只有在发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时,承包人才能就该建设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

抵押权与工程款谁优先

  三、工程款优先权行使

  工程款优先权的行使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发包人和承包人协议折价;二是申请法院依法拍卖。

  在行使优先权时,承包人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法定优先权存在和具备行使条件的证据。

  工程款优先权与抵押权的关系复杂,你在实际中遇到过类似问题吗?欢迎在找法网提出,我们一起探讨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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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和抵押权谁先谁后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五十一条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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