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的时候房产证在银行。
按揭房是指购房者通过按揭方式购买的,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需要每月归还银行一定的本金与利息。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通过按揭购买的房屋,房产证上的名字虽然是购房人,但是房产证需要抵押在银行,这也是避免购房者在按揭期间出售房屋的一种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述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按揭房的房产证可以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房子作为抵押物,产权归抵押权人所有,抵押人无权私自进行所有权的变更,进行更名应在贷款还清、解除抵押状态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房产的产权不归自己所有,是跟欠款银行共有的。所以要想过户必须得到银行的同意,只有提前还完剩余的贷款房产才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