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需的手续如下:
1.完成工作交接。
2.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3.人力资源部统计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工资。
4.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什么证件,单位需要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出具离职证明。
不一定,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具备下列条件,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在失业前与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不是因本人的意愿而失业的;登记了失业,并且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解除劳动合同如下写:
1.申请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所在的工作岗位;
2.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
3.希望获得批准的请求;
4.申请者的签名;
5.以及提出申请的时间等内容。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一般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的时间、地点;合同的期限;工资和工资的发放时间、方式;社保待遇;以及劳动保护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