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找法网提醒您,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
2.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
1.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还要同时发信邀请政府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2.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
3.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
4.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资料,书面发给每个业主;
5.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
6.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7.业主委员会选举后,将相关内容报送给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