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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流程有哪些

2023-10-03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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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流程是由街道办事处召开业主大会并做好筹备工作,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等。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入住率达到50%以上,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等。

  一、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流程有哪些

  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有:

  1.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

  2.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3.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

  (1)收集、登记选票;

  (2)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

  (3)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成立一般有具备以下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业主委员会

  三、业主委员会成员有多少

  业主委员会一般是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找法网提醒您,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 产生。一般说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如北京新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2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可组建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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