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商标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近似商标一般不可以注册。但仅限于其他人不得注册,而商标注册人则不受该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有下列表现形式:
1.利用企业名称侵犯他人商标权;
2.以专利权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3.用他人组合商标中的汉字为商品名称的商标近似侵权;
4.用于商品名称的汉字与他人商标近似构成侵权;
5.英文或汉语拼音排列不同或个别字母不同构成近似侵权;
6.用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组合使用构成近似侵权;
7.商标图形的近似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